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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惠阳区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06 22:04:40   地区:广东   浏览:0

  (7)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预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报名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预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惠阳区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师参加考试,一经录用,需在原学校跟岗一年。

  7.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

  (1)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