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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09-06 22:07:46   地区:安徽   浏览:0

  2.笔试内容

  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60分钟。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现场评分

  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可增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及形式

  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5.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近14日核酸检测报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二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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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