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3人)
2021-09-01 11:29:01   地区:广东   浏览:0

  (4)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其中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内容包含基本医疗卫生相关知识。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五年。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所有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前要自我健康监测,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一、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ojiang.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