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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和浩特本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8名)
2021-08-30 16:16:5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对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一)面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将在《面试通知单》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三)报考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回答,也可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1.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考察专业能力水平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通知单中查阅。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招聘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面试平均成绩。因特殊原因造成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无法计算面试平均成绩的,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对于设有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岗位,报考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或面试通知单中公布。

  (六)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工作结束后,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