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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和浩特本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8名)
2021-08-30 16:16:5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可能根据疫情形势作相应调整,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征询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