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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公告(面向社会人员)
2021-08-27 15:32:21   地区:北京   浏览:0

  2.现场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4)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集中资格复查: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将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全部结束后2-3日内,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各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1.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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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面向社会人员).xlsx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