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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招聘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1-08-27 15:33:57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专业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进行面试当天,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取考官,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共设一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每名考官独立评分。最后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每一项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张榜公布。

  (四)政审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根据面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且其它优先聘用条件一致的,需要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共同参与。考察组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秀峰区教育局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章,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备案,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