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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人)
2021-08-27 15:44:01   地区:浙江   浏览:0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2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中按笔试总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政府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1年公务员招考编报计划专业目录参考》,《目录》列举不详细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审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大专专业以及招聘计划中专业要求放宽到类或者相关专业的,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具体把握。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畲族招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

  5.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