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考试公告(92人)
2021-08-26 11:26:19   地区:浙江   浏览:0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1年8月25日以后出具),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8月25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

  (四)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org.cn)同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0575-85099812。本次招聘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8503。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具体防疫要求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2021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