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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2021-08-25 09:56:51   地区:宁夏   浏览:0

  2.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4.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原件、复印件。

  5.《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3)(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打印正反面)一式两份,应聘者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各留存一份。

  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4.其他: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应聘人数较多,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

  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自主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联系查询。

  (六)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次公告岗位招满为止,无人报考岗位全年有效。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951-6192142

  举报电话:0951-61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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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2021年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4.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xls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