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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政协办公室招用聘员公告
2021-08-21 22:35:35   地区:广东   浏览:0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该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者应携带《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持有“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五)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