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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康复实验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1-08-20 12:53:03   地区:广东   浏览:0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fscanlian.gov.cn)上公布,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当现场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面试及计分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统一设置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一岗位中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学校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及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fscanl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康复实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上级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佛山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在笔试、面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佛山市疫情防控要求。14天内由广东省外来佛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佛山进行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佛山进行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面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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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佛山市康复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