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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59名)
2021-08-20 12:55:52   地区:浙江   浏览: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8日15:00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01、102)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9月9日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9月10日9:00至11:30到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改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9月23日9:00—9月25日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9月25日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2)报考代码002、003、007、301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6)。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01、102)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1)的人员须提供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7)、司法雇员录用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录用法院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报考选调岗位(岗位代码301至304)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8)、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