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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1-08-19 17:14:25   地区:安徽   浏览:0

  (五)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为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未四舍五入取舍的实际总成绩高低取舍;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考察结果决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及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及工资政策(20210808岗位享受双倍绩效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拟聘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