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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2021-08-19 17:18: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单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249005873@qq.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5日18:00(京时)。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

  2.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3.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5.《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附件3)

  6.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

  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70%+试工×30%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将被拟录用。

  4.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5.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监督电话

  0991-4365954(俞老师、马老师)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达到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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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xlsx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xls

  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