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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2024-05-11 12:56: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中区区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19名,其中区直中小学教师110名(事业编制)、区直中小学教辅人员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1名(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备案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均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交。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2、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7:00

  3、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也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