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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号)
2021-08-16 17:09:44   地区:吉林   浏览:0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8月份(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5.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根据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