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九、公示
将通过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2871779(院纪委)、0553-2871913(院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所有拟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熟悉并严格执行附件5:《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要求,并在现场报名时自行打印和签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对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服从医院管理。现场报名及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医院、考场内逗留,即刻离开。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周老师、禹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913
电子邮箱:wyefyzp@163.com
网址:http://www.wy2fy.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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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第三批)招聘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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