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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梁平区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公告
2021-08-13 21:42:09   地区:重庆   浏览:0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023-53239922、53239936、53224012。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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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一览表

  2021年考核招聘定向梁平小学全科教师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