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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8-12 13:16:50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2:00

  网上报名后,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21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到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213室办理现场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拟进入复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情况表》。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择业期(2019届、2020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材料、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县教体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初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一)初试

  初试采用面试评议方式进行。

  面试评议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初试成绩确定。

  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