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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万柏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人)
2021-08-11 17:13:53   地区:山西   浏览:0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面试

  1.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层服务意识及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的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不得办理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2358185

  监督电话:0351-2781959

  (仅限工作时间)

  七、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