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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第二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1-08-06 18:00:22   地区:北京   浏览:0

  (四)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需持本人签字并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电话通知。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经考察后进行递补。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拟招聘人选名单分别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邮政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对于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四)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并支持配合。

  (五)咨询电话010-69943820。

  本公告由国家邮政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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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