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度北京警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6名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录76人。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截至招录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党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或相关专业领域特殊人才。
(二)报名基本条件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党(团)的章程,履行党(团)员义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2021年非北京生源应届硕士研究生应为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5.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报名审核之前具备;
8.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3)个人档案重要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材料。
(1)至(3)项所需材料请上传照片,单张照片不超过300KB。
4.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参加后续招录环节。报考人员可于8月12日后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查询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及笔试考试安排。
5.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1人公告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2人公告
- 2024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招聘公告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第二次招聘应届毕业生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 2024年度中国药学会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