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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346名)
2021-07-24 19:4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岗位除外),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选调)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选调)单位。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1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