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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7-31 15:14: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邮箱:xjnkkxy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提交应聘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4)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职务职称以及报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各类证书材料。

  (5)科研成果证明及应聘人员认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兵团考试信息网,报名期间会通过电话和考试网及时反馈通过资格初审情况。

  (二)资格审查

  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才引进具体单位采取以面谈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拟聘公示

  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情况经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新疆农垦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668355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15分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