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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永清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1-07-30 17:42:34   地区:河北   浏览: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8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2、面试方法: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

  (2)县直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评委全部外聘,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八、考察

  8月18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8月19日—8月25日。

  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8月26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1、聘用: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待遇:

  (1)按照《永清县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永才办【2020】3号)文件,人才引进D类相关待遇规定:“双一流”高校建设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才,安家费5万元,分五年发放。交通及生活补助每年3万元。

  (2)租房补贴每年2万元。

  注意事项: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66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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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永清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永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