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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4名)
2021-07-26 17:16:46   地区:河北   浏览:0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区人社局0310-5182288

  区教体局0310-5193106

  区卫健局0310-5182343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310-5182227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1.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教育类).xls

  2.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情况表(教育类).xlsx

  3.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卫生类).xls

  4.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情况表(卫生类).xls

  5.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综合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