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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2021-07-21 21:53:06   地区:广西   浏览:0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灵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按照选岗结果,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选岗后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