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7-16 22:16:10   地区:山东   浏览:0

  1.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

  地点: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枣庄市新城区兴教路166号)

  2.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用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

  (5)荣誉证书(仅限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教学能手、特级教师相关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枣庄市教育局与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包括技能测试(部分专业)、问题答辩和模拟讲课,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舞蹈教师的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在课程理念、教师道德修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第一组(特教教师岗位和教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组)按模拟讲课成绩;第二组(综合岗位组,即音乐教师岗位、舞蹈教师岗位、美术教师岗位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立考察小组,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合格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向组织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电子邮箱:houzonglian@163.com

  联系电话:0632-8790177

  点击下载>>>

  枣庄市特殊教育学试试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