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因性别区分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限男性岗位,限女性岗位),当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需核减招聘计划的,核减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岗位另一定向招聘岗位(如:同岗位招聘计划B岗位调整至A岗位或A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B岗位);当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先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全部调整为非定向岗位,即取消性别限制,若符合1:3的开考比例,则计划不再核减或取消。否则,按照要求核减或取消。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岗位均按综合类(A类)考试,试卷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提交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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