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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魏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21-07-04 22:49:20   地区:河北   浏览:0

  3.《笔试准考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实际工作操作能力。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魏县,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岗位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按照报考岗位分设考场,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

  5.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6.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对于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委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保险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本次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列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县财政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