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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戏剧学校招聘公告
2021-06-29 19:50:49   地区:江苏   浏览:0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江苏省戏剧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校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方式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号-3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4号-5号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文艺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戏剧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网址:http://jssxjxx.cn/。

  2、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试讲: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试讲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4、成绩计算:1号-3号岗位,总分=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4号-5号岗位,总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综合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次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戏剧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江苏省戏剧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或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调出证明或解聘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