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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4人)
2021-06-29 02:15: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克旗委组织部、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克旗人社局咨询电话:0476-5235285,负责政策解释。

  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报名过程中技术方面问题咨询。

  本方案由中共克旗委组织部、克旗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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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