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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魏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
2021-06-21 23:07:01   地区:河北   浏览:0

  2、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4、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教育类岗位聘用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

  所有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借调、流动,且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否则,视为失信,记录失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