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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孜州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06-20 14:47:37   地区:四川   浏览:0

  ⑵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统一使用普通话)。由招聘小组负责组织评课、评分工作。

  3.卫生事业单位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考核结束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招聘组确定的拟进入体检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或应聘人员少于招聘名额的,招聘组可从资格条件完全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愿意调配”的应聘人员中,经征求拟调配人员意见后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配,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并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

  (五)体检

  按照此次招聘事业单位类别,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组负责通知。体检费由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各招聘组及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情况统一派遣聘用人员到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市)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