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许昌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15 22:55:54   地区:河南   浏览: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表演(多剧种器乐)岗位的人员,试用期内须取得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疫情防控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环节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或考试。

  (三)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本环节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笔试、面试及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2699699、2699823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2693762、2693769

  监督、举报电话:0374-2699978

  点击下载>>>

  2021年许昌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