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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1-06-14 18:38:44   地区:江苏   浏览:0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08:30-6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6日08:30-6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区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08:30-6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及诚信协议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已提交”,视为报名提交成功。提交成功24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区卫健委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区卫健委报名邮箱:hlqwjwdb@163.com,邮件主题为: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表格填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区卫健委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区卫健委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邮箱报名上传附件的具体要求:

  ①《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详见附件4),手写签名,jpg格式;

  ②《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详见附件3);

  ③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命名:岗位代码+姓名。

  (3)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健委提出申请,区卫健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卫健委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区卫健委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卫健委未同意或区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