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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9人)
2021-06-09 20:17:25   地区:河北   浏览:0

  (九)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

  市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笔试、面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等招考的有关信息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3.如在招聘期间有其他消息需要公布,随时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发布。

  4.咨询时间:报名及考试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电话:综合类、卫生类岗位2942791,教育类岗位2917168。

  五、组织机构

  成立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卫健、教育)、财政局、公安分局、安监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

  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唐山海港开发区人事代理人员在岗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