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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3次招聘教师(含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公告
2021-06-09 20:26:03   地区:北京   浏览:0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报名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法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三)往届毕业生人员不解决集体户落户问题。

  (四)报名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六)入职人员须服从教委岗位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八)招聘相关信息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布。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田老师

  咨询监督电话:010-697423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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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xls

  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