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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3次招聘教师(含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公告
2021-06-09 20:26:03   地区:北京   浏览:0

  (4)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5)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6)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B.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C.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视同具有教师资格,提交师范生证明电子照片。

  5.往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材料:

  (1)《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户口在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其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4)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电子照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

  (5)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B.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往届毕业生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电子照片。

  (二)网上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投递邮箱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各招聘单位通过回复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通知招聘后续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不再通知。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

  2.面试时间:6月18日至21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人员。

  2.6月22日至24日,由区教委人事科统一安排复审面试合格人员材料(材料由各招聘单位提交,报名人员不参与复审环节)。

  3.面试合格成绩和复审结果于复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1.参加考察人员范围: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

  2.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见教师资格证网中指定医院)。

  3.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综合考察。

  4.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5.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报名人员须按照各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服从单位管理,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未通过进京审批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