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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市东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人)
2021-06-08 10:30:55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最终成绩

  管理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在体检考察环节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东至县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东至县人社局0566-52926365292981

  监督举报电话:东至县纪委监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