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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02 09:49:42   地区:江苏   浏览: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2021年毕业生报考的考生,聘用后一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符合学科和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新录用教师须在扬中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市教育局0511-8832381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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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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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中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