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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70人)
2021-06-02 09:50:1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6月11日17:00;

  “定向岗位”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后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6月2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