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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1-06-01 10:04:58   地区:贵州   浏览:0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95721

  监督电话:0857--8638477,0857--8339328

  十、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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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docx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