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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1人)
2021-05-31 17:22:15   地区:江苏   浏览:0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6月7日09:00—6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6月7日09:00—6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6月7日09:00—6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6月7日09:00—6月11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6月7日09:00—6月1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221.226.38.34:802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微信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及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8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