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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海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2021-05-27 17:39:4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

  体检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工作一般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三)考察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具有“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要“一票否决”。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2021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及时发布,请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