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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内江隆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1-05-28 09:37:36   地区:四川   浏览:0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专项考聘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手续;其中隆昌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须提供2013年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当选任职文件以及镇党委出具的连续任职至今的证明;报考学历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中职的,须提供任期内本人或所任职村(社区)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或是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面试环节能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工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及行业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因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