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梅州五华县引进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5-21 20:26:32   地区:广东   浏览:0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可报考公务员及可在本县医疗卫生单位间交流。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经济待遇。5年内每年按程序申报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凭房产证明材料可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税前25万元。以上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所需资金按《梅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八项措施(试行)》规定市财政解决,由我县向市财政申请。另外,可享受我县财政激励措施和用人单位人才政策经济待遇(财政激励措施按县财政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经济待遇可面议)。

  2、岗位安排。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