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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21人)
2021-05-21 11:44:48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博士研究生报名应聘的,可在本年度内随时提出(联系电话0537-3412116)。根据报名情况,按有关政策和程序,适时组织考察体检,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2021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能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在引才计划总量内,可以调剂。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高分先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未完成引才计划的单位,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调剂岗位及资格条件。服从调剂人员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符合条件的调剂岗位。资格审查部门对选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岗位调剂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对不符合本岗位调剂资格条件的人员,再次组织调剂。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优才计划”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附件: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sd.xls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sd.doc

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名单.doc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sd.doc

报名人员诚信承若书sd.doc

同意报名证明信sd.doc

报名须知sd.doc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1/5/18/art_27843_2713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