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贺州市平桂区学校岗位者提交到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2021年贺州市平桂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贺州市平桂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发布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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